来源:东莞市中元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时间:2024-04-28 11:31:45 [举报]
《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四十一条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出口至第三国市场,对我国已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我国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应国内产业的申请,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与该第三国进行磋商,要求其采取适当的措施。
转口贸易的特征
境外注册公司进行转口贸易是这些年来中国企业经常采用的对外贸易方式,为什么选择在境外注册公司呢?一般而言境外公司都是贸易自由、而且税率低的注册地,这样操作不仅可以解除国内对外贸易的禁锢,还能解决高额税收的问题。转口贸易的主要特征有:
1、两头在外,即境内企业仅作为中间商的身份,卖方和买方都在境外;
2、货物流和资金流不匹配,即尽管付款和货物所有权实现跨境转移,但货物本身并不一定进入或离开中国,没有报关单或进境备案清单等资料证明;
3、资金流一收一支:资金回流后可再次循环交易。
转口贸易的主要模式
转口贸易的具体实现模式可以分为直接转口模式、保税区转口模式、保税仓转口模式等:
直接转口模式是简单的模式,产品直接从原产国运到中转国后再直接转运到购贷国;保税区转口是利用中转国的保税区进行操作,可以减免税费;保税仓转口是将货物存放在保税仓库,Without通关就可转运到购贷国。不同模式各有优劣。
标签:台中转口贸易代理服务,轮毂转口贸易代理操作,反倾销产品转口贸易操作明细,钢卷中元国际转口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