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莞市中元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时间:2024-12-15 08:19:43 [举报]
《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四十一条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出口至第三国市场,对我国已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我国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应国内产业的申请,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与该第三国进行磋商,要求其采取适当的措施。
1、汇付:是指进口方直接付款的方式。;
2、信用证:指银行进口商的信用文件;
3、汇票:由出票人签发的在日期内给收款人资金的票据;
4、本票:由出票人签发费承诺给收款人一定金额的票据;
5、支票:在银行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
6、托收:委托银行收款。
这就是国际贸易常用的六种付款方式。
转口贸易主要获利模式为贸易价差、跨境汇差、存贷利差。本文主要对实货交易为主要目的的转口贸易进行讨论,对套利目的的金融性质转口贸易暂不讨论。从事实货转口贸易的进出口企业通过量大采购,经由第三国转口销售,通过低卖高卖、汇兑利差、规避反倾销关税等获得差价收益。当前我国海关政策允许依托保税区的转口贸易做简单流通加工,企业还可获得流通加工增值服务收益。同一笔转口贸易通常叠加多种获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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