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口贸易并不是一种主流的贸易方式,但是是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方式,不触犯任何法律,在越来越严峻的国际贸易壁垒环境下,转口贸易是一种很常用的规避高额反倾销税的贸易方式。
转口操作需要注意的事项:
1、第三国转口方式是在出口商与进口商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下才可适用,不可能存在其中一方隐瞒另一方而自使用第三国转口方式的情况。
2、对于出口商而言,在产品的包装方面着手准备转口货物,因此,产品的外包装只能采用中性包装或注明第三国产地。因为进口商在进口时申报的产品输出国为出具文件的第三国。
3、对于进口商而言,他明知申报进口时清关文件是来自于转口国或相邻国家和地区,但实际货品出产地是中国,如果以信用证方式结算,在信用证须注明第三方文件可接受的文字表述。
备注:在实际操作中,既有进口商主动要求出口商提供第三国原产地证供其清关的情况,也有进口商向出口商推荐利用第三国文件清关的情况或进、出口双方均被配额或反倾销税两大拦路虎阻碍了贸易进程而不得不求助于第三国原产地的情况。
什么是“提单补料”?
客户(委托方)在订舱时所提供的信息,通常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所以在开船前还需要客户(委托方)提供详细的提单制作资料,并对提单草单予以确认,行业内对这个操作动作为“提单补料”。直译过来是Bill Of Lading Supplement,我们有时也叫它Shipping Instructions,简称“SI”。
提单补料需要客户、货代和船东三方进行协作对单。一般的操作流程是:客户提供“托书”向货代订舱→提货或送货后,客户提供报关资料和提单补料(SI)给订舱货代→货代参照格式制作草拟提单 DRAFT B/L,并反馈给发货人核对→客户给出修改意见直至确认OK→给船东反馈,出终提单。
在实操过程中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情况,“提单补料”这个叫法感觉在广州、深圳等华南地区很常见,更像是南方货代的普遍叫法。而北方货代可能更多的是直接根据装柜前的托书(Booking Form)来制作提单草单供客户确认。所以,随着FOB货的增多。很多南方货代在和北方发货人打交道时,因为一些词语用法上的“南北差异”经常会让彼此懵逼。